為了保障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許多地方的居民社區都制訂了居民防火公約(以下簡稱公約),這本身是一件大好事,可是,許多這種公約由于制訂的方法、規定的內容有問題,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
??現在存在的問題:
??1、未達成居民的共識
??居民防火公約不是政府的規章制度,而是某社區的居民進行公開討論后達成一致意見,同意遵守的規定。可有些地方的居委會不明白這一點,他們把制訂這種公約視為完成基層政府下達的一項任務,讓個辦事員起了草,幾個領導一討論,就制訂了。這種程序不正義,未達成居民共識的公約對居民沒有約束作用,對社區防火沒有促進意義,只是應付上級檢查的一種形式而已。
??2、責任人界定有誤
??有些這種公約把住戶業主規定為住宅防火責任人,這是有問題的。住戶業主中有智障者,行為不能自理的老人,他們顯然沒有承擔家庭和社區防火安全的能力。還有不少業主把房屋租給他們,半年,一年才去看一次,他們難以顧及出租房的防火安全。制訂這一條款的人,是把單位防火責任人的模式套用到住宅,是不合適的。社區、家庭防火,人人有責,當然,有正常行為能力的成年居民,尤其是住宅的實際使用人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
??3、混入了知識傳播的內容
??有些公約把“逃出住宅樓后不要重返家里搶救財物”等作為條款列入,其實這些是居民應該掌握的消防知識,不是大家應共同遵守的規定。
??4、沒體現本社區的特點
??有些地方的公約起草時只是從網上查些有關資料,拼湊一下,就制訂了,沒體現本社區在火災危險方面的特點,消防安全上有存在的不足,需要大家共同努力以解決的問題,與公式化的公約雷同,這樣的公約難以解決社區的實際消防安全問題。
??應該的制訂方法:
??筆者認為,為了達成共識并能真正付諸實施,社區居民防火公約應在當地消防部門的指導下,由居委會和業主委員會為主,物業公司參與制訂,三家成立一個起草小組,先起草公約草案,起草前小組必須做以下的工作。
??1、分析本社區的特點
??起草小組首先要分析本社區的主體建筑是什么,是高層住宅還是磚木結構的住宅,有多少商住兩用的建筑,社區離消防站的距離等,基本特點不同的社區,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是不同的。
??2、回顧本社區的火災史
??要了解本社區過去是否發生過火災,是什么原因,有什么教訓,這對制訂公約也很重要。
??3、分析本社區在消防安全上存在的問題
??起草小組要事先做好仔細的調查,了解本社區存在的主要的消防安全問題是什么,有無亂停車堵塞消防車通道,有多少住宅樓樓道、樓梯間、電表間堆放雜物,在門廳、樓道停放電動車通宵充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防盜窗沒有逃生出口等火災隱患,以便在制訂公約時有的放矢,對癥下藥,解決實際問題。不要那些要居民自覺遵守消防法,有關規章制度等套話,有幾個居民看過消防法、地方消防條例的?要讓普通的居民從消防法規中梳理出作為普通居民的消防責任,并自覺遵守,要求太高了,這工作應該由起草小組來做。
??在做了充分調解的基礎上,起草小組才能根據本社區的實際情況起草公約,首先要解決的是本社區在公共空間里實際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如在樓道里停放電動車通宵充電,高層住宅常閉防火門不關等問題。戶門內的一些問題以后等居民達成共識了再列入公約,例如換掉沒逃生出口的防盜窗等等,一旦列入,就要真正實施。
??起草好的公約經居委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召開的聯席會議討論通過后再充分征求全社區居民的意見,在此期間還要做大量的公約宣貫工作和消防知識宣傳工作。在達成全體居民的共識后,公約才生效。在公約生效后,居委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還要有落實措施,不要讓公約成為一紙空文。
??有人會認為,這么制訂防火公約太麻煩了,但是這是必須的。如今我國的火災死亡80%發生在社區住宅,社區內的消防安全是當地消防部門難以顧全的,只能依靠全體居民共同努力。一份切合本社區實際情況的又得到大家認同防火公約,能為全體居民確定本社區的消防安全行為準則,給大家一份生命安全的保障,為此多花些精力是值得的。
掃一掃·免費設計·咨詢
技術支持:搜浪網絡